7月3日,滦南县公安局方各庄派出所接到辖区于某报案,称其姐姐家中被盗,丢失现金11.5万元。由于涉案金额巨大,该所接到报案后立即向刑侦大队进行了汇报并请求支援。刑侦大队民警迅速赶赴案发现场进行严密勘查,同时走访周边群众了解相关情况。
通过一系列工作,民警发现此案存在诸多疑点:其一,于某为何将巨额现金存放家里?其二,门窗没有丝毫破损,室内并未发现任何可疑痕迹,窃贼是如何潜入室内的?其三,巨额现金被盗,但于某等人并没有表现出多少慌乱与焦急。面对这些疑点,办案民警根据已知线索及办案经验,再次向事主家人进行了细致询问,最终断定这是一起报假警案。
原来,报案人于某的外甥平时好逸恶劳,花钱却大手大脚,近些天因手头紧张,就从其母亲房间偷走了700元钱。又因害怕母亲责骂,就故意伪造了家中被盗的现场,之后给舅舅于某打电话告知家里被盗一事。于某听后立即来到姐姐家,与姐姐商量报警,但涉案钱款数额却由700元变成了11.5万元,“为的是能引起警方重视”,结果被警方识破。
日前,滦南警方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于某等三人予以处罚。于某及其姐姐因涉嫌虚报假警,其外甥因偷盗家中财物伪造被盗现场,均被处以行政拘留10天、罚款500元的治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