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2015年4月11日,某电话亭被盗香烟8盒;2016年2月16日,这个电话亭被盗香烟29盒。2016年1月31日,某超市被盗香烟5条;2月1日,该超市又被盗香烟10条。
曹妃甸区公安局频频接到报警,唐海镇派出所民警立即对案件进行串并侦查。经过调查摸排,民警初步认定王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因其居无定所、行踪不定,屡次抓捕未果。
就在警方张网布控之时,一连两个多月,未再发生香烟被盗案。近日,王某在曹妃甸区唐海镇某超市盗窃饼干、面包等商品时,被抓获并扭送到公安机关。
经查,2015年4月11日,王某发现电话亭经营者年岁较大,产生行窃之念,趁对方不备,揣起8盒香烟溜走。今年1月31日下午,她到曹妃甸区垦丰大街某超市购物,发现经营者年迈,且仅其一人在场,又生行窃之念。她声称,要购买货架上没有摆放的商品,支开经营者后,从货架上拿起5条香烟逃离现场。次日晚,她再次来到该超市,用同样的手段盗窃香烟10条。时隔不久,她又到以前行窃的电话亭,故伎重施,趁对方不备,盗窃香烟29盒。
一名女子为何要盗窃香烟呢?王某交代,是为了给吸烟的丈夫。但其担心丈夫知道香烟系盗窃所得,故意有所隐瞒。每次丈夫让她买烟时,她佯装上街去买,后偷偷将盗窃来的香烟交给丈夫。直至王某落网,她家尚存部分盗窃所得的香烟。
据悉,王某盗窃的香烟、饼干等物价值1500余元。近日,警方将此案移送曹妃甸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王某家属已对被盗群众进行退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