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报,部分企业因违反规划审批内容进行建设受到了行政处罚。其中,沧州市石润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石润绿景园二期项目的开发建设中,违反规划审批内容进行建设,地下车库少建18417平方米,33#楼增建地上建筑面积111平方米。依据《城乡规划法》第64条的规定,沧州市城乡规划局对其作出罚款406.95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部分企业因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受到了行政处罚。邢台双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恒大城B1#楼项目建设中,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开工建设。依据《建筑法》第64条、《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57条的规定,邢台市建设局对其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26.4667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