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6月7日16时许,大城县医院住院楼门前被盗四轮电动车一辆。案发后,大城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情报中队、平舒刑警队民警经工作,获悉犯 罪嫌疑人驾驶一辆白色轿车,且系团伙作案。经对该嫌疑车辆轨迹进行研判,发现自2016年3月25日以来该犯罪团伙多次到大城县城盗窃电动自行车、电动四 轮车,遂根据盗车团伙作案规律特点,在大城县境内对该嫌疑车辆进行布控。
6月21日17时许,民警发现该嫌疑车辆沿廊泊公路由北向南进入大城县境内,办案民警驾车迅速对该嫌疑车辆围堵,当场抓获一名犯罪嫌疑人,经进一步工作,在平舒镇擒获另一名犯罪嫌疑人。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洪某(男,25岁,黑龙江省人)、王海某(男,29岁,黑龙江省人)如实供述了自2016年3月25日以来,伙同他人在大 城县城附近作案3起,盗得电动车一辆、电动四轮车2辆的犯罪事实。其中犯罪嫌疑人王海某还供述了2016年12月伙同他人在霸州市胜芳镇盗窃轿车一辆的犯 罪事实。
现犯罪嫌人王洪某、王海某已被大城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