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中往届毕业生不允许报考普通高中(含社会力量办普通高中)、5年制大专(含“3+2”)及学前教育专业。
二、主城区招收分配生的公办省级示范性普通高中学校由20所调整为19所,精英中学不在列入其中。
分别为:市1中、2中、4中、二中西校区、6中、9中、10中、15中、17中、18中、22中、23中、24中、27中、41中、42中、43中、一中东校区、师大附中。
三、从今年起,鹿泉、栾城、藁城、晋州、新乐等17个县(市)区依据有关政策和比例,自行划定各自区域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线,报石家庄市教育考试院备案后统一进行公布。
四、对于超计划招生学校的校长依规依纪给予违纪处理或给予学校办学许可年检不合格处理,同时按照超计划招生数量核减次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
五、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学校由10所增加到14所,新增了13中、20中、22中和38中4所特色高中学校。
公办普通高中6所:石家庄市第一中学、石家庄市第二中学、河北正定中学、河北辛集中学、石家庄实验中学、石家庄第二实验中学等。
公办特色高中8所:石家庄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市第六中学、石家庄市第十二中学、石家庄市第十三中学、石家庄市第二十中学、石家庄市第二十二中学、石家庄市第三十八中学、石家庄市第四十二中学
此外,石家庄市教育局下发《通知》,要求所有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务必于6月23—24日,从石家庄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www.sjy.net.cn/)登录“石家庄市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报名服务平台”,根据报考条件选择一所公办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试点学校进行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全省统一中考。
中考结束后至中考成绩公布前,试点学校开展自主招生资格审查、测试与面试、确定名单、公示等工作,有意报考的考生要具体咨询报考学校,关注该学校的自主招生方案,按照该学校的自主招生时间节点完成各个环节的活动。
中考成绩公布后,参加自主招生的考生中考成绩高于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达到试点学校确定的学校自主招生录取最低分数线后,(在中招艺术、体育特长生专业测试合格或试点学校自主招生专业测试合格前提下,艺术特长生中考总分最低控制线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80%;体育特长生中考总分最低控制线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50%)试点学校予以自主招生正式录取,学生不需填报中考志愿。
被正式录取的考生应在中考填报志愿前到被录取学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享受统招生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