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下半年,河北在全省范围内部署预防和遏制拖欠农民工工资一系列措施。较快取得如此“政绩”,了不起。
不过,确保农民工及时足额领取薪酬,是许多年前,中央对各级地方政府下达的“军令状”,地方各级政府年年月月都在郑重承诺。河北何至于欠薪如此严重?国家有治理欠薪的切实可行的法律法规,相关部门没有认真依法履职显然是一大原因!追讨35亿元欠薪的“成绩”背后,蕴含多少农民工的艰辛、无奈、悲哀和血泪?报道说“去年以来,全省共处理群体讨薪等突发事件1167件”。这意味着什么,不难想象。说“全省治理欠薪工作达到历史最好水平”,令人感到不是滋味。
报道介绍:“河北已逐步构建起省、市、县三级党政领导牵头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组织领导体系,以及具有地方特色的‘三金’(工资保证金、工资预储金、欠薪应急周转金)、‘三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机制、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一入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制度机制。”既然防范如此周全严密,为什么欠薪现象还这么严重?
遏制农民工欠薪,需要相关执法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切实履职,把卓有成效的措施落到实处,坚决兑现,而不是“作秀”,源头卡死,防患未然。事后“追讨”,无异于“戴罪赎过”,无论成绩如何辉煌,其中也难免失职渎职的瑕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