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表示,中央财政试点资金将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由试点省份按照“集中连片、整体推进,多元利用、农用优先,市场运作、政府扶持”的原则,引导农民自主自觉开展秸秆综合利用,严禁秸秆露天焚烧。秸秆综合利用试点要求坚持农用为主,以肥料化、饲料化促进种养结合,推动秸秆机械粉碎还田、生物腐熟还田、养畜过腹还田,因地制宜发展以秸秆为原料的农村沼气集中供气工程、秸秆成型燃料、秸秆食用菌种植等利用。
财政部、农业部明确,对试点省份建立绩效考核机制,考核后三名的省份将退出试点范围,以期实现试点省份有进有退的动态管理机制和有利于推动试点工作开展的激励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