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早上6点多,在陕西旬阳县做餐饮生意的郭昌霞手机发来一条短信提示,自己银行卡里的11.5万元在4月20日上午10点多被扣划走了。因为最近没有这么大额的资金往来,这让她有点摸不着头脑,“我是4月23日早晨发现的,发现短信扣划11万5千元扣了,当时我还不相信,我还以为是网上什么骗子转走了的。”
情急之下,郭昌霞赶紧来到银行查询并第一时间报了警,银行工作人员告知是河北清苑人民法院扣划走的。
郭昌霞在银行查询发现,在保定市清苑区法院留给银行的协助扣划通知和执行裁定书上,虽然涉及经济纠纷的被执行人名字和自己一模一样都叫郭昌霞,但其他身份信息却全都对不上,“我去查看到的身份证和我不一样,扣款那个人是71年的,我是69年的,她的丈夫姓隆,我的丈夫姓邓,她的儿子姓郭,我的儿子姓邓,家庭成员什么都不一样。”
自己的钱为何会被法院划走,是不是法院找错人了,带着疑问,郭昌霞通过当地派出所联系到了一千多公里外的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
郭昌霞介绍,“当地派出所联系法院,他是划走了,他意思是划错了,让我们把资料,我们的身份证、户口本还有我们结婚证,全都给他发过去。发过去一直到一个月了也没有回复。”
郭昌霞的丈夫邓先生表示,其间曾多次联系清苑法院及其上级法院。但得到的答复是需要找具体办案人员核实。
邓先生质疑,“当时我就纳闷了,我们就没到过保定,这十几年就在旬阳做生意哪都没去,哪有这经济纠纷案,后来一了解,和当事办案人一沟通,他说,他要被执行那个人郭昌霞也是旬阳的。”
邓先生说,针对身份信息不对的问题也曾向清苑法院发过异议申请书,“办案人迟迟没有主动联系过,也没有主动过来调查过,一直我们跟他打电话联系,他就推,说按照程序来办。”
就这样,在等了将近一个月后,5月19日,郭昌霞收到了清苑法院的通知,“让我们27日到他们法庭去听证,如果我们不服,有什么理由拒绝不去的话,就放弃这个权利。”
这样的结果让郭昌霞有些想不通,“也没和人家有任何经济纠纷,我也没去过河北,莫名其妙的钱被人家划走,我就是想不通,这件事。”
对此,保定清苑区人民法院当时前往陕西旬阳办案的执行法官李增强表示,该案涉及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欠的是租赁费,人家申请执行,是民二庭调解的一个案子。
李增强说,此前清苑法院已经收到郭昌霞发来的异议申请书,但目前无法确定这个郭昌霞究竟是不是被执行人,而更多情况不便透露,具体还需要和法院沟通。
随后记者联系了保定市清苑区人民法院,一位值班室工作人员表示并不了解情况,会联系相关负责人回复。截止记者发稿时,清苑法院尚未就此事作出回应。昨天下午,郭昌霞和丈夫登上了前往保定的火车,准备明天到清苑区人民法院参加听证。
郭昌霞告诉记者,要坐22个小时火车,她觉得特别委屈,“本来是他们的错嘛,为什么让我们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