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知自己的案子将开庭重审,廖海军非常激动。而他和故意杀人这个罪名联系在一起,还要从17年前说起。1999年1月17日,河北省迁西县新集镇新集村两名女童被人杀害,两天后尸体在村中井里被人发现并报警。廖海军回忆,案发几天之后警方找到了与被害人同村的他。“已经过了挺长时间了嘛,然后才找的我,我也就忘了被害人遇害的那天在干什么了,完了我就去了,去了二话没说上去就打我,就问当天你在做什么,让我想我还想不起来,完了一生气就说了一个,因为那时候我大部分时间我都在游戏厅玩,我就说在游戏厅呢,我这么一说,他们好像查了,游戏厅老板说那天没开门下午。这就把我抓起来了,从那一刻开始就认定我是杀人凶手。”
2003年7月,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做出判决,廖海军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父母因包庇罪,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5年。廖海军说,一审判决下达时,自己的父母已经被关押了4年零7个月,怕一旦上诉,会延长父母的刑期。
服刑期间,廖海军无数次写信为自己申诉。经最高法指令再审此案后,2009年年底,河北高院发回唐山中院重审。2010年4月22日,廖海军被取保候审。
廖海军说,自己写信的次数太多了,基本上都不记得了。每次写都是申诉书和上访的书信,往上交,书信基本上是一个礼拜三封,申诉书是隔一段时间写一回。
从发回重审到案件将在5月26日开庭,时隔6年多。据了解,前天廖海军已和代理律师签订了代理协议。廖海军委托代理律师李长青表示,因为时间较紧,目前首要的工作是阅卷。根据目前的阅卷情况,发现当时的讯问笔录和一些客观证据都存在瑕疵。
李长青认为,“被告人的这些讯问笔录给我的感觉就是,他们自己说的话前后都是不一致的,互相之间说的话就更对不上,被告人供述与辩解部分的言辞证据是不能够相互印证的。还有就是关于所谓的案发现场提取的血迹进行DNA鉴定,公安部出了两次鉴定都是否定性的结论,就是说现场没有检出被害人的血迹,因为公诉机关包括侦查机关一直指控廖海军家的东屋是案发第一现场,在现场收集的这些血迹里没有检测到被害人的血迹。”
出狱后的6年,廖海军曾在唐山、北京、秦皇岛等地一边打工一边反映自己的问题。如今他生活还算稳定,已经结婚生子,目前在秦皇岛一家商贸公司做销售。他还是希望案件重审能早日改变现在的身份。
廖海军很无奈,“总挂着这个名,人家最起码可以出去旅旅游,我这估计都会卡我。办个银行卡还得有人找我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