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本次分配范围:已经取得住房保障资格的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本次申请方式包括两种: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到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外来务工人员和新就业职工通过工作单位统一提交申请或申请人直接向单位注册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提交申请。工作单位统一受理提交申请须填写《石家庄市公共保障房申请汇总表》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单位注册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提醒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购买或已拆迁安置房屋面积超过保障面积尚未办理产权初始登记的保障对象;限制行为能力和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一人户保障对象;18周岁以下孤儿;自动放弃配租未满两年的家庭。
此次申请时间截止到5月20日,仅剩2天,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和个人请勿错过时间;另外,申请家庭和个人需要按照自己的类别到相应的街道办事处申请,不要跑错地方;低收入(含低保)住房困难家庭和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配租意向表不同,请申请家庭按照各自类别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