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开展以来,保定市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加大问责力度,努力做到及时发现问题、查处问题、解决问题。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发现问题线索8369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481人次。
细化五项制度,推动责任落实。严格落实五项制度,将省要求“零报告”抽查、问题线索查否复查比例不低于20%分别上调到100%,确保9个方面问题全覆盖、所有单位全覆盖。出台《关于落实周报告周通报制度的实施细则》,厘清工作职责,强化压力传导,规范工作运行,确保底数清、数字准、台账明。
围绕重点部门,全程驻点问责。组建16个督导组,各组配备5人,由县级纪检干部任组长,带队督导。将“一问责八清理”专项行动督导检查、机关纪律作风整顿驻点问责、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监督检查,三项职能合并,全部纳入督导检查的范围。重点盯紧牵头单位,实施常态化、全过程驻点问责,进行“解剖麻雀式”跟踪分析,深挖细查严纠。对市直纪检组纪律审查工作采取“过筛子”办法督查督办,保证执纪问责严硬实。
采取倒排调度,层层传导压力。以问题清理及整改数量、问题查处及问责数量实行量化排名,实行每周“倒排调度”,即以倒排顺序,由相关县(市、区)、市直牵头单位和驻点督导组长进行检讨性汇报发言,查找不足,红脸出汗;连续三次排在后5名的,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按照条块结合,纵横结合的办法,实行“交叉调度”,即市专项办重点调度市直牵头单位、各县(市、区)和各督导组;牵头单位重点调度本系统和责任单位;各督导组重点调度分管联系单位。
坚持问题导向,力争“两个全覆盖”。紧密结合保定实际,将惠民政策落实情况纳入专项行动清理范围,在全市全面推开,力争“两个全覆盖”,即地域全覆盖和惠民资金项目全覆盖,重点解决“小官巨腐”等问题,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向基层延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