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因涉嫌交通肇事罪,谷某在昌平法院受审。在法庭上,谷某认罪,但认为自己不该负全责。
谷某29岁,初中文化程度,河北张家口人。
2015年12月25日晚上7点,在附近工地上干活的马某横穿马路,准备去马路对面的商店买东西。此时,谷某驾驶现代牌轿车从天津的工作单位回家,由东向西行驶至昌平区某路一处电线杆处,撞上了正过马路的马某,导致其当场死亡。
经事故责任认定,谷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检察机关认为,谷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全部责任,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被告人认罪 称雾霾重路况差看不清
上午9时,谷某穿着灰色短袖T恤被带上法庭,马某的儿子和诉讼代理人坐在了刑事附带民事席。双方当事人的家属有近十人来到法庭旁听。据了解,马某的家属已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100余万元,此案将在6月6日开庭。
今天法庭上,谷某的妻子和母亲带着1万元现金过来给被害人家属,“我们家庭也非常困难,他的母亲一直在带病上班,没钱治病,这些钱也是我们好不容易借来的。”谷某的妻子红着眼睛,说不出话来,坐在旁边的母亲也一直在擦着眼泪。
法庭上,谷某认罪。“车是借我哥的,我从天津下班回来,到事发地开了大概2个小时的车,北京那几天都是雾霾天气,这条路的路况也不好,天色已黑,突然一个人从马路上出来,我根本看不清,也来不及反应。”
谷某称,当时的车速不快,时速在50公里以下,撞了人后,他赶紧往左边打了方向盘,踩了刹车下车查看,但是人已经没有动静了。事后,他第一时间拨打了110报警。“救护车来了以后,警车就来了。我当时没有喝酒也没有逃逸。”
据了解,谷某驾驶的车上了交强险和商业责任险,一共62万,但保险以外的赔偿,对于这个经济困难的家庭,还是一个无底洞。事发以后,马某的家属都来了北京,谷某先给了他们7000元。
马某的代理人提出质疑,“他说车速50公里左右,与他之前在卷宗里陈述的60公里是不一致的”。
谷某认为,自己是正常行驶,突然有人横过马路,没有给他正常的反应时间,所以对责任认定的划分有意见。“我感觉我不应该是全责。”
法官表示,因为事发地两边有饭店,也不是封闭道路,不区分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道,行人可以自由穿行,如果谷某没有证据证实被害人有过错,就应该承担全责。
庭审最后,谷某表示自己会尽最大努力赔偿,自己确实给对方家属造成了创伤,对不起他们。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