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长不用再排队也不用打印无房证明了
每年到了小学新生报名之际,家长们总要在炎炎烈日下排队,有时因为所带证件不齐全,还要往返两三次。为了方便学生报名,石市教育局将开通“石家庄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从今年起,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和高新区公办小学入学将实行网上登记报名,此举使得近2万名家长省了到学校门口排队报名的麻烦。
只针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上公办小学
石市教育局表示,由于今年是第一年实行网上报名,此次网上报名只针对需要在长安区、桥西区、新华区、裕华区和高新区上公办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本市户籍的学生上小学以及需在主城区“小升初”的学生,仍按照全市统一招生时间到各区教育局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石市教育局表示,之所以首先对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开放网报平台,一方面是为了科学掌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儿童入学报名数量以及分布状况,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随迁子女入学流程,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便民服务,另一方面是考虑到这部分家长报名时需要携带各种材料较多,往年经常有因为材料不全而往返两三次的情况,有了这个服务平台以后,学生家长在网上即可报名,免去了现场排队报名之苦。石市教育局表示,今后网报系统将逐步完善,逐步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全部在网上报名。
目前,在小学阶段每年有近2万名新生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服务平台将使这些家庭受益。
网上报名系统6月初开放
石市教育局介绍,目前网上报名系统已经开发完毕,预计将于6月初正式上线。“届时家长只要登录服务平台,根据要求进行填报,就可以完成报名手续。”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考虑到网上报名属于新鲜事物,服务平台在进入正式报名页面前会以报名须知的方式,将家长所需准备的各种证件以及相关要求罗列出来,保证家长对政策的知晓程度。
同时,为了给广大家长充分的报名时间,网报将持续半个月左右,让家长在充分了解相关政策和报名方法后从容填报,“我们在网上报名结束后,还将设置一段时间让家长进行信息修改,最大限度降低填报失误率。”
据了解,具体网上报名时间和网址目前尚未确定,待确定后晚报会及时刊登。
在服务平台上报名大体分为五步。第一,在规定时间登录服务平台,查看招生地图,了解孩子居住地属于哪个区、哪个小学的片内。第二,在网页上选择对应的区和学校。第三,根据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第四,点击确定生成一个报名序号,等待录取结果。第五,在规定的时间登录服务平台,输入报名序号查询录取结果。
今年将继续公布招生地图
在服务平台报名时,家长还要了解居住地在哪个小学的片内。为此,石市教育局今年将继续对外发布石市义务教育阶段的招生地图。“招生地图中将明确写明每所学校的招生范围,到时家长可以根据招生地图确定孩子所属的片内学校,然后进行报名。”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家长一定要根据自己的居住地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否则将会影响后续录取。
去年石市首次发布了义务教育阶段各学校的招生范围,晚报也在第一时间独家刊登了相关内容,今年招生地图公布后晚报将在第一时间通过报纸、网站、微信等方式发布。
入学由区教育局调剂安排
石市教育局表示,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网上进行报名后,将由实际居住地所在区教育局根据当年各学校的实际招生情况,统筹调剂安排入学,因此可能会出现所报学校不一定是最终录取学校的情况。另外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区教育局在考虑调剂安排时,与家长网上报名的时间先后没有关系,建议家长提前准备好相关手续证明后,错开报名高峰,避免网络拥堵。教育部门将在报名完全结束后,根据区内各学校学生报名情况,统筹安排,保证每个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入学。
诚信填写相关信息否则不安排入学
根据网报政策,上小学的随迁子女通过网上报名后,将按照各区教育局的分配结果,在指定时间内到分配学校现场验证。在现场验证中,各学校会进一步对随迁子女入学所需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市教育局表示,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今年将不予办理入学登记。在此提醒广大进城务工家庭,网上报名时要据实填写相关信息,以免影响孩子入学。
近两万家庭将因此免去奔波之苦
根据市教育局的统计,目前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入学比例已经达到了35%,在小学阶段每年有近2万名新生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而且还在呈逐年上升的趋势。此次将要开通的服务平台将直接让这些家庭受益。
有了这个服务平台,第一是省去了家长奔波之苦,只要手续齐全,坐在家里就可以完成报名工作。第二是报名入学将更规范,只要是符合入学条件的孩子保证都能有学上。
网上报名也需“五证” 本月底前要备齐
准备报名主城区公办小学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入学条件上今年与去年基本一致,也就是说,家长需要在5月31日前准备好“五证”。
1.户口证明:父母双方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以及与随迁子女同一户籍的原籍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
2.居住证:父母双方及随迁子女入学当年5月31日之前在石市公安部门办理的《居住证》。
3.住房证明:随迁子女家庭在石市居住的住房证明。已办理产权登记的,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未办理产权登记的,提供购房合同;租房居住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随迁子女家庭的住房证明须在随迁子女入学当年的5月31日前取得。(特别提醒:小学入学的随迁子女家庭今年无需自行到房管部门开具《无房证明》。市教育局将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统一向有关部门核对随迁子女家庭的无房信息。但“小升初”的随迁子女家庭仍需自行到房管部门开具《无房证明》,开具时间为5月31日之前。)
4.务工或经商证明:父母双方提供与石市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由工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父母双方的务工或经商证明须在随迁子女入学当年的5月31日前取得。
5.小学入学需提供儿童预防接种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