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对企业排污的监管,该市从3月底开始,联合环保局、金融办、电力局等部门出台了《排污许可证“一证式”监督管理办法》,对企业实行环境守法诚信等级评定,分为模范守法、守法、不良守法三个等级,凡是被举报查实、督查发现、媒体曝光等多种形式证明非法排污的,一律列入“黑名单”。凡是列入“黑名单”的被收回排污许可证,银行一律不予贷款,电力公司停止供电,政府各项优惠政策不予享受。
今年以来,该市组建了环境执法监察局,推行“大执法”工作机制,推行查、处、执、督“四分离”。查,就是由环境执法监察局进行执法检查。处,就是在对违法企业进行取证后,将处罚权交给法规科依法处罚。执,就是作出处罚后交由分局或各县局执行。督,就是将违法企业列入清单,由环境执法监察局进行督查,确保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