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台市新合作农产品批发市场(以下简称新合作农批市场)位于河北省邢台市中兴东大街与107国道交叉口南100米东侧,是一座较为封闭的场院,南半部分已经建起厂棚和房屋,据当地媒体报道:“该市场属市供销社全资企业,占地50多亩,总建筑面积3.5万平方米,总投资1.35亿元。以经营果品、蔬菜、副食调料、粮油为主,是市区最大的农副产品批发、物流中转及配送于一体的农产品交易平台,目前投入试运营。”
2016年4月12日上午9时,记者来到新合作农批市场,看到这里已经恢复平静,院内的摊位只剩两三个菜贩。他们告诉记者,每天凌晨这里蔬菜批发交易最热闹,天亮菜贩便散去,奔赴蔬菜零售市场。
“其实,这是一个‘黑’的蔬菜批发市场,听说什么手续也没有,蔬菜批发也未经过农药残留检测,这样的蔬菜流入零售市场,怎能令人放心?”附近一位居民这样对记者说。
邢台市经济开发区城建部门一位工作人员更是直言不讳:“新合作农批市场所占土地性质为农业用地,无建设用地和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也无施工许可证,建筑未经达标验收,甚至连营业执照都未办理,便开始试营业了。”
他说,新合作农批市场之所以这样肆无忌惮,缘于市长会议纪要“可以边批边建”的允诺,此后无论多么违规违法,再无人去监管。
果品市场派生蔬菜批发
4月初,新合作农批市场便发出试营业通知,法治周末记者见到这样一份传单,称:“为商户着想,新合作农批市场兹定于2016年4月4日试营业,欢迎经营水果蔬菜的新老客户入住市场合作经营,试营业期间一切免费,并提供免费早餐。”
4月12日上午,记者在新合作农批市场采访时,看到东侧房屋门前支着一口大铁锅,还有一箩筐碗筷,颇有冀南农村过庙会的味道。
铁锅后边房间内有几个人在打麻将,记者问谁是市场负责人?有无批准建设和经营的合法手续?一位自称姓马的中年男子推开手中的麻将牌,走了出来。他告诉记者,“手续都在法人(法定代表人)左红丽那里,她昨晚上夜班,回家休息了”。他还说,本市场由市供销社下属单位果品批发市场投资建设,在邢台火车站果品批发市场的二楼也可以看到相关手续。
邢台市果品批发市场位于火车站以北、长途汽车客运站的西侧,是一个经营多年的老市场。政府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果品批发市场所处的位置,经常造成附近交通堵塞和环境的脏乱,时任市长急于解决这些问题,才允许新市场可以边批边建,但仅限于果品批发市场的搬迁。
记者看到,果品批发市场依然“健在”,苹果、香蕉、桔子及各种瓜果摊位都在忙碌着,记者登上临街单面二楼,穿过长长充满刺鼻厕所味道的走廊,才找到市场办公室,墙上“职务责任栏”显示,总经理为左红丽。
一位女士接待了记者,她自称姓胡,主管办公室。“左总不在,有什么事对我说。”胡女士对记者说。
记者说明来意,并出示了记者证,她却提出了相当苛刻的要求:“你除了有记者证,报社的委派函,还要把你的身份证给我看,并且让你们报社给我打电话,这些都齐全了,我才能向左总汇报,看是否接受你的采访。”
这分明是在刁难,记者只好另想其他办法。
在开发区工商分局,记者查询不到新合作农批市场的登记注册信息,而通过搜索“左红丽”,发现2008年邢台市工商局曾经注册过相同名称的市场,法定代表人为左红丽,经营地址为桥东区柴家庄,经营范围是“房屋租赁、农产品批发零售”。
记者随后来到柴家庄,经过向多人打听,也没有找到位于此处的“新合作农批市场”。
“违建”,有关部门都不管
“肯定没有规划手续,违法施工应当由城建或城管部门查处。”由于新合作农批市场位于邢台市经济开发区辖区,记者在核实其准建手续时,邢台市规划局开发区分局副局长赵士广这样表示,他反问记者“关注这个有啥意思”。
记者又来到开发区住建局,局长郝晓东回答得更干脆:“我听说过这个市场,不过前边有国土局和规划局呢,轮不到我们管”。
在开发区城管局,办公室工作人员曹国华接待了记者。他表示此前有其他媒体来采访过,局领导有个统一的答复意见:“城管局是一个执行单位,一直未介入,新合作农批市场应当由规划分局调查处理,规划局对该市场作出违法认定,上报开发区管委会,管委会批示到城管局,或者规划局移交到城管局,城管局才能执行处理。”
记者在以上三个部门采访时,他们均提到一个“可以边批边建”的市长会议纪要,有的说见过,有的表示只是听说,但都不认为这是可以不查处的理由,“毕竟边批边建这种说法就不合法”。
到底应当由哪个部门查处?记者又回到原点——开发区规划分局。
据该局局长于宝泉介绍,该项目是邢台火车站果品批发市场搬迁项目,市政府比较关注,去年市长还带着人到现场来调研,这个项目就落到这里了,“当时市政府会议定的调是边办边建”,由于这块地不在规划区范围内,不是建设用地,所以办不了规划许可证。
“开发区规划分局没有执法大队,我们的职责就是办规划手续,尽管发现违规建筑也可以向市局报告,请市局查处,但这不是我做的工作,我的职责不在这儿。一般查处都要巡查,城管局有人有车,开着车去转,有执法证,才可以查处违法建筑”。
于局长表示,市政府给这个项目的定位是果品批发市场,如果开始经营蔬菜了,“这也是一个事”,就是擅自改变用途,城管部门也应当查处。
记者再次向于局长求证“可以边批边建”的市长会议纪要,他称知道有这么一份会议纪要,但规划分局没有。
关于新合作农批市场“非建设用地”问题,记者通过向有关部门和人士了解得知,这块土地共计50亩,原为邢台市种子公司培育种子的农耕地,后来抵押给邢台农行,经过拍卖,农行又给邢台市供销社,但一直没有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仍为农业用地。
隐患重重的农批市场
“你运过来的蔬菜有无经过市场检测?农药残留是否超标?”面对记者的问题,蔬菜批发商摇摇头。
“你知不知道批发的蔬菜有无进行农药残留监测?人吃了有没有问题?”听到这样的问话,菜贩一脸茫然。
黎明时刻,记者曾到新合作农批市场察看,场院停满大小车辆,甚至一直延伸到大门口外107国道旁,都是在进行各种蔬菜交易,市场管理人员也坦诚,进场蔬菜未经农药残留检测,检测设施正计划配备。
而开发区一位不愿具名的交警也说出了他的担忧,老百姓不一定天天吃水果,但蔬菜顿顿离不了,蔬菜批发时间段更密集,新合作农批市场紧临107国道,正式运营后势必造成国道的拥堵,来批发蔬菜的都是一些证照不全的农用三轮,凌晨也是大货车司机最疲劳的时刻,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不堪设想,这里绝对不宜建大型蔬菜批发市场。
记者在邢台市城管局官方网站看到,城管局公布的执法权力清单中,有对违法建筑查处之职责,所根据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在城管局的权力清单中,还有对非法经营的查处。
而在农用土地上搞永久性建筑,明显违反土地管理法,国土管理部门又有查处之责。
据知情人向记者透露,其实新合作农批市场已经承包给个人,这里边有着经济利益。加上有了那么一个会议纪要,谁愿意去得罪人?
“谁都说违法,谁都不去管,新合作农批市场成了停不下来的违法建筑。”开发区一位干部气愤而又无奈地说。
邢台市新合作农批市场涉嫌系列违规违法问题能否得到查处和纠正?当地人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