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岁的海亮家住鹿泉区上寨乡某村,父亲早逝,母亲与现年55岁的姚某重组家庭。因诸多原因,姚某夫妻现在又分开居住。海亮喜欢养狗,家里大狗小狗成群,小夫妻俩都忙着上班顾不上收拾院落。母亲又管着四个孩子也没时间拾掇,院里卫生不大理想。3月3日中午,在外打工回家的姚某看到院里狗屎成堆,无处站脚,为此大发雷霆,不爱言谈的海亮与继父发生争吵,愤怒的海亮朝姚某右手臂打了一拳。被打后,姚某顺手拿起灶台上的菜刀,朝海亮的左手臂猛砍。海亮的母亲见状,立马去拉姚某,但未能制止住,两人继续扭打,邻居闻讯赶来才将两人拉开,有人看到海亮的手臂伤得不轻,才报了警。
鹿泉区公安局上寨派出所接警后,所长李炳起带领民警冯晓浩赶到现场,一边了解案情一边将海亮送往医院救治,后经法医鉴定为轻伤。姚某砍伤海亮后不是积极主动救治,而是逃避事实,百般推脱,民警经过认真细致地勘查现场,走访目击证人,确认姚某故意伤害致海亮轻伤,后经鹿泉检察院批准,4月18日对姚某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