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公安机关侦查,现年30岁的杨某是本市某村村民。2015年12月一天晚上,杨某在网吧上网完毕后,来到本市一城中村中本想趁着夜深人静偷点东西,当杨某翻墙进入一个独院后,发现二楼有个房间有灯光,杨某从窗户外看到该房间内床上躺着一名单身女子高某正在看手机,由于该院落四下无人而且经杨某观察发现房门轻薄,于是杨某大胆将该房间的房门从外撞开进入房内,杨某手持匕首逼迫高某交出值钱的东西,高某激烈反抗呼救并在挣扎中将杨某所带的口罩扒掉,眼见自己的相貌被高某看到,杨某恼羞成怒冲着高某的腿部、面部、脖颈处连扎数刀后将高某顺势压在地下并对高某进行了强奸,但高某重伤后也未放弃反抗并用脚蹬踹,杨某就用匕首在高某的腿部猛扎几刀,高某彻底没了声息,后,杨某从高某的外衣口袋中搜出了伍佰元现金拿走,将房间电灯关闭并从外锁上房门逃离现场。
次日,由于被害人高某没有正常上班,电话也无人接听,引起其同事的怀疑,其同事来到高某的住处进行查找发现高某房间外血迹遂报警,警方经过侦查于一周后将犯罪嫌疑人杨某抓获归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