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三大队民警接到群众反映,天气转暖以来,个别出租车司机饮酒后,趁后半夜上路拉客。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已经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酒后驾驶营运车辆上路其情节更为恶劣。针对群众反映的情况,大队加大了凌晨时段的巡逻管控力度。3月31日凌晨2时许,三大队民警巡逻至衡水市区胜利路和中华大街路口,发现一前一后两辆出租车向路口驶来,其中,行驶在前边的出租车明显不稳。
民警随即将两辆出租车一并拦下,经过酒精检测,俩司机体内的酒精含量分别为47mg/100ml和74mg/100ml,均属于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辆。
据两名出租车司机称,二人均为夜班司机,认为交警不可能在深夜查车,便在吃夜宵时喝了点酒,万万没想到却被逮个正着。当两名“的哥”得知除被罚款5000元和行政拘留的严重处罚外,还要面临吊销驾驶证,追悔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