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五”以来,我省孕产妇死亡率下降至14.10/10万,较2010年下降50%,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降至5.48‰和7.74‰,较2010年分别下降50.27%和42.96%,妇幼健康各项工作取得重大进展。今年,在加快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上,我省将依法加强对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和技术人员准入,严格事中事后监管措施,特别是对社会办医、小诊所和开展产前筛查诊断及辅助生殖技术机构等的“双随机”巡查、抽查,规范母婴和孕产妇管理工作。严格辅助生殖技术应用,控制过度用药和扩大适应症,依法打击违规和滥用辅助生殖技术和非法代孕行为。
与此同时,还将把好助产机构准入关,加强区域各类助产机构的监管。建立健全助产机构母婴医疗保健服务监测预警机制,各助产机构都要设立产、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由分管领导担任负责人,落实其职责,切实做好高危孕产妇、危重新生儿管理。县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成立“母婴安全领导小组”和产、儿科危重症抢救专家组,协调和指导区域内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的抢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