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上午,魏某(化名)来到新华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提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魏某称在婚姻存续期间曾遭受其丈夫王某的殴打、威胁和辱骂,并且多次报警。3月11日,夫妻二人因是否给儿子暖气改造费用的问题再次发生争吵,王某将暖瓶砸向魏某,魏某虽未受伤,但受到了惊吓。魏某认为,王某的行为使自己的精神和人身安全受到极大威胁,因此依据《反家庭暴力法》的规定,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辱骂申请人。魏某同时提供了派出所接警单作为证据,其中记录了王某向魏某砸暖瓶的事实。
据悉,此为《反家庭暴力法》实施后,全省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申请。目前新华区法院已立案,法官开始对案件进行调查核实,下一步将作出裁定。
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新华区法院法官表示,人身安全保护令,法律术语为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即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可以使受害人依法维护自身人权不受侵害的“护身符”。
什么人可以申请?
新华区法院法官表示,申请人一定要是受害人或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组织等(包括受害人所在单位、社区组织);一定要注明被申请人的姓名、常住地址抑或是工作单位;请求要具体,事实、理由要充分;举证说明曾经、现在所受的侵害,以及即将受到侵害的可能(如公安机关接处警记录、处理经过、社会机构所做的记录抑或是所开具的证明、当事人就医记录、所收到的威胁性短信、妇联组织收到的投诉记录等)。
怎样申请?
新华区法院法官表示,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最好是书面提出;情况紧急时,也可口头申请。申请时应有具体的事实和理由,有证据的还应提交相关的证明。如伤照、报警证明、证人证言、社会机构的相关记录或证明、加害人保证书、加害人带有威胁内容的手机短信等。对于紧急保护令申请,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于诉中保护令,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并对加害人、也就是施暴人,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人身安全保护令怎样保护受害者?
新华区法院法官表示,人身安全保护令包括禁止被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接触申请人及其相关近亲属;责令被申请人迁出申请人住所;保护申请人人身安全的其他措施。当法院批准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后,会送达申请人、被申请人、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组织,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