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两翼、四区、五带、多点”的城镇空间结构
近年来,我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统筹发展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矛盾。城镇布局形态不合理,没有形成与京津相匹配并在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次级中心城市,城镇体系整体规模层级较低。为此,《规划》提出,构筑“两翼、四区、五带、多点”的城镇空间结构,促进京津冀城市群多城联动、协同发展。
两翼。石家庄、唐山两大省域中心城市,做大城市规模,提升城市功能,打造京津冀世界级城市群两翼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中心城市,带动河北冀中南地区与冀东地区加快发展,形成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支撑。
四区。环京津核心功能区,包括保定和廊坊市,着力提升北京非首都功能承接能力,加快形成引领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核心区域。沿海率先发展区,包括秦皇岛、唐山、沧州市,打造全省开放型经济引领区和战略性增长极。冀中南功能拓展区,包括石家庄、邯郸、邢台、衡水市,打造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腹地和城乡统筹发展重要示范区。冀西北生态涵养区,包括张家口、承德市和燕山、太行山区,打造京津冀生态安全屏障和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五带。我省将打造京石邯城镇发展带,京唐秦城镇发展带,沿海城镇发展带,石衡沧城镇发展带,京衡城镇发展带。
多点。发挥保定、邯郸区域中心城市功能,强化张家口、承德、廊坊、秦皇岛、沧州、邢台、衡水、定州、辛集等重要节点城市的支撑作用。
《规划》还提出,举全省之力推动石家庄市率先发展、跨越赶超、增比进位。按照“一河两岸三组团”的城市发展格局,推动滹沱河南岸主城区功能重构,实施一般性制造业和传统商贸市场退城外迁。推动滹沱河北岸区域按照新型城市发展理念,统筹正定新区建设和古城保护。推动藁城、栾城、鹿泉组团区按照中心城市标准完善功能。支持正定新区按照国家级新区标准规划建设,引导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总部布局建设。
同时,加快发展中小城市。到2020年,定州、辛集、三河、霸州、迁安、任丘等发展成为50万人口以上的中等城市,努力建成京津冀城市群特色节点城市。把固安、永清、涿州、高碑店、滦平、怀来等一批县城(县级市市区)建设成特色鲜明、设施完善、生态宜居、品位一流、服务首都的功能性小城市,打造环首都卫星城。
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全面放开城区人口100万以下的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是我省推进新型城镇化的首要任务。按照《规划》,到2020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努力实现1000万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如何让他们进得来、留得住、过得好,真正成为“城里人”?
《规划》提出,全面放开城区人口100万以下的城市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城区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和首都周边城镇(廊坊市市区,三河市市区及下辖建制镇、涿州市市区及下辖建制镇,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永清县、固安县、怀来县政府驻地镇及其他建制镇)落户条件。创立社区公共户口,解决农业转移人口等迁入人员租赁住房无法落户问题。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免费就近入学,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大力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推行就业服务进村入户。搞好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实现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之间的转移接续。加快建立和完善新农合异地就医结算机制,适时整合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把进城稳定就业的农民工纳入城镇住房保障体系。
支持具备条件的市谋划轨道交通项目
《规划》提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主城区100万以上人口城市快速公交系统(BRT)规划建设,加快石家庄轨道交通建设,规划建设(研究)邯郸市区-冀南新区、唐山市区-丰润、山海关区-北戴河新区等轨道交通线,支持其他具备条件的市谋划轨道交通项目。此外,到2020年基本实现美丽乡村建设全覆盖,具备条件的农村全部建成“环境美、产业美、精神美、生态美”的美丽乡村。
发展壮大城市经济。发挥石家庄、唐山、保定、邯郸等大城市高端要素聚集优势,重点发展高端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构建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发挥定州、辛集等中小城市连接城乡的地缘优势,主动承接中心城市辐射,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先进制造业和特色产业,推动城市经济集约集聚发展。到2020年,城市生产总值占全省比重达到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