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冒黑烟被举报
今年初,宁晋县有村民举报称,一家名为“香饽饽”的食品厂,位于宁晋县开发区青银高速出口处,经常排放黑色浓烟。
举报称,该企业2006年通过环评验收,2007年验收后开始生产经营,但时至今日未办理排污许可证。
市委、市政府领导得知后给予了关注,宁晋县政府随即成立了专项调查小组,先后两次进行了现场调查。
冒黑烟设备已拆除
据现场调查,宁晋县香饽饽食品有限公司负责人是高世强,曹伍疃一村人。企业主要产品为蛋糕、月饼、蛋桃酥。
该企业在2007年建成验收时,使用电炉生产,无废水、废气产生,无污染物排放,属于自然达标企业,不用办理排污许可证。
2015年11月,该企业新上煤气发生炉,已安装除尘脱硫设备,处于试用阶段,未进行验收,不能办理排污许可证。针对冒黑烟现象,县环保局已于2016年1月12日责令企业停产,要求企业在取得排污许可证后方可生产。同时,针对企业擅自闲置污染治理设施问题进行立案处罚,1月15日落实罚款1万元。
2月19日、23日,调查组到企业进行复查,该企业已自行拆除煤气发生炉,正在着手安装电炉设备。
加大环境违法打击力度
宁晋县相关部门表示,今后将开展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开展工作,充分发挥环保网格化监管体系、环保举报热线、污染源视频监控等作用,对辖区企业进行无缝隙监管。
针对此次群众举报,该县要求镇、村两级严格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管。
同时,该县要求县环安大队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处理一起,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