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上午,该案在三中院开庭审理。
昨天上午,身材瘦小的成某被带进法庭,他只有小学学历,平时给人开铲车,他说,自己斗殴、杀人都缘起一个“红包群”。
公诉机关指控,2015年7月14日晚,成某在群里聊天时与一祝姓女群友因言语不合互骂,引起祝女士男友杨先生不满。杨先生在群内刷屏阻止他人看到成、祝互骂的内容,并指责成某不该骂女人,成某继而和杨先生恶语相向。
成某通过加杨先生为好友,并发私信索要了杨先生手机号,之后主动给杨先生打电话,二人约在顺义南彩镇的世纪华联超市门口见面。当日21时 许,杨先生伙同朋友白先生和被害人郭先生到达约定地点,成某随身携带一把单刃水果刀到达,与杨、郭发生争执并互殴。其间,成某持刀刺扎郭先生左胸一刀,郭 因伤及左肺上叶及心脏致失血性休克死亡,被告人成某于去年7月23日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成某主观上有伤害他人的意图,构成故意伤害罪,按照刑法相关规定应判处十年及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建议法庭予以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