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山东籍男子赵某在高邑县某村承包了30个大棚搞蔬菜种植,雇佣了71名农民工在大棚内工作。由于经营不善,截至2015年年底,赵某共拖欠农民工工资83309元,高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大队向赵某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支付农民工工资。但赵某在限期内没有支付这笔欠薪,后来人也不知去向了。2015年12月,高邑县劳动监察大队将该案移交到高邑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接报后,高邑县公安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治安大队全力展开调查。赵某以隐匿、逃避等方法拒不支付劳动者报酬,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整改拒不改正,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2015年12月22日,高邑警方正式立案,将赵某列为网上逃犯,并远赴山东德州老家开展侦查工作。同时,办案民警还耐心细致地做赵某家人的思想工作,劝其早日投案并给付农民工工资。
2月4日,迫于公安机关强大的抓捕力度和思想攻势,赵某家人将8万余元欠款上交到劳动监察部门,71名农民工终于在春节前如愿以偿地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