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铁柱)2月18日,广东玩具小贩王国其收到了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通知书。通知书称,他的国家赔偿申请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法院予以受理。此前,王国其贩卖仿真枪案历时6年,经历了多次波折,检方最终做出不起诉决定。后王国其向广州中院提交了一份国家赔偿申请书。王国其说,虽然还了他公道,但失去的时光多少钱都已经买不回来了。
2009年10月19日,在广州一德路玩具市场卖了一个月仿真枪的王国其被警方带走。让他意外的是,他摆摊贩卖的20支仿真枪,有18支被鉴定为真枪,而这些枪在王国其眼里,不过是一些伤不了人的玩具。
此后的6年里,王国其贩卖仿真枪案经历一审、二审、再审、复核、重审一审、准予撤诉、发回重审,检察院最终做出了不起诉决定。
2010年5月,广州市越秀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王国其因非法买卖、运输枪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王国其不服,提出上诉。2010年12月20日,广州中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王国其继续提出申诉。2012年8月20日,广州中院决定再审。2013年4月16日,广州中院再审改判王国其有期徒刑4年。由于低于法定刑期,判决需报请广东高院与最高法核准后生效。
2014年6月4日,广东高院裁定,原审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越秀区法院重审。2014年11月26日,越秀法院裁定准予撤诉。王国其上诉,希望得到法院的无罪判决。
2015年9月12日,广州中院裁定该案发回越秀法院重审。12月30日,该案在越秀法院开庭重审。法官当庭宣读裁定书,准许越秀区检察院撤回对被告人王国其的起诉。2016年1月26日,王国其收到了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书。检察院称,王国其没有犯罪事实,其行为不构成犯罪,决定对王国其不起诉。后王国其向广州中院提交了一份国家赔偿申请书。
在赔偿申请书中,王国其提出申请人支付人身自由赔偿金320791.2元,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35万元,合计670791.2元,赔偿义务机关、二审合议庭全体成员向王国其出具书面道歉信,并在全国发行的报纸上为申请人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恢复名誉。
王国其的代理律师周玉忠表示,法院受理的通知书是2月18号拿回来的,“提出了67万元的赔偿,我们认为应该赔这么多。”
王国其告诉北青报记者,他现在还在河北老家,春节前回家过年来了。对于广州中院受理了他的赔偿申请,王国其说他也不知道该说什么好,“虽然还给了我一个公道,但失去的时间是多少钱都没法再买回来的。”
王国其说他找不到工作,现在只能在建筑工地上当工人,老婆孩子都在广州,“家里的事情太多了,一头乱麻。”出来之后,他感觉两个孩子跟他有很大的隔阂,就像自己耽误了孩子一样,“出事的时候孩子还小,后来孩子觉得在同学面前很没面子,再加上老婆自己一个人在广州,生活压力很大,所以两个孩子就都辍学了。”
他说他觉得特别亏欠孩子,现在孩子也长大了,也要盖房子、结婚,这些都是很实际的问题,需要花钱。“等国家赔偿的事情结束了再看下一步怎么办吧。”他叹了一口气。
(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