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省纪委2015年11月消息:经河北省委批准,石家庄学院副院长赵丽娟涉嫌严重违纪,目前正在接受组织调查。
赵丽娟简历
赵丽娟,女,汉族,1962年1月生,河北深泽人,中共党员,法学学士、理学硕士,研究生学历。
1982年本科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法律专业。2001年研究生毕业于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管理经济学专业。
曾就职石家庄市警察学校,从事法律教学并兼职律师工作。后在河北省妇联权益部从事信访、维权工作,期间创建了河北天宏律师事务所,任主任并从事专职律师工作。
1996年3月竞争上岗,破格提拔为省妇联权益部长。
1999年起先后任丰润县、丰润区副书记(正处)兼政协主席、高邑县副书记(正处)等职。
2006年任新乐市长;
2012年11月任石家庄学院副院长。
长期从事省直党群和基层党政工作。在省妇联带领团队争取了中加妇女法培训国际项目和美国福特基金法律援助项目。致力发展县域经济和城市建设,在三年城市大变样和项目建设中所领导的政府班子获得嘉奖;在全省县级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中位居前三甲;在2008中国文化产业新年国际论坛上获创意城市产业园区创新奖;2010年应邀参加亚太市长论坛并做主题演讲。长期基层工作锤炼和实践,积累了研判处置突发事件的经验和能力。在不同期刊发表散文、论文若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