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警后,民警立即针对沈某反映的情况展开调查,经多方取证,确定犯罪嫌疑人孙某(男,50岁,永清人)。经查,孙某与沈某是通过聊天的方式于2015年11月初相识并多次发生关系,随着两人的关系日益加温,孙某分五次共借给沈某人民币五千元(未打借条)。
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为,最近,孙某的妻子发觉家庭开支账目出现异常,遂询问孙某,孙某一方面以把钱借给了朋友应急为名暂时骗取妻子信任,另一方面马上向沈某讨要借款,但是沈某无力还款。
2016年1月12日11时,孙某与沈某约好地点,用事先准备好的车辆将沈某拉至永清县管家务自己家中将其扣留。下午1时许,孙某妻子回家看到二人正在因为欠款发生争执,问清原委后,夫妻二人决定唱一出“黑白脸”向沈某索要借款。期间,孙某用手掌扇打沈某脸部进行恐吓,并让沈某打电话向其亲属拿钱,在借钱未果的情况下,孙某迫使沈某签写了一张4000元借条,并扣押其白色苹果手机一部,直至下午5时30分许,孙某的妻子才开车将沈某送回。沈某回到家后,过了许久仍然惊魂未定,反复思考过后于次日向警方报案。
2016年1月15日,犯罪嫌疑人孙某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永清警方依法刑事拘留。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调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