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省廊坊市公安局调查,2011年至2013年,犯罪嫌疑人李某在担任廊坊市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在开发建设房地产项目工程过程中,在未取得相关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成立销售部出售房屋,共签订房屋定购协议198份,销售房屋近2万平方米,涉及购房款9000余万元人民币;在房地产项目销售过程中,还进行一房多卖、重复抵押,已查明的涉案房产有9套,涉及金额300余万元;以在建房屋作抵押与他人签订借款协议,抵押房屋面积近3.7万平方米,借款共计1.4亿元。
案发后,李某潜逃境外。2014年5月,廊坊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对李某批准逮捕。2015年2月,国际刑警组织对其发布红色通报。
在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和河北省公安厅指导下,廊坊市公安局迅速部署对李某等外逃人员的缉捕劝返工作。
今年1月7日,巴拿马警方协助中方将李某抓获。9日,公安部紧急派出工作组执行押解任务。12日,在中国驻巴拿马商代处和巴拿马警方的通力配合下,工作组将李某顺利押解回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