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段“唐山红衣女大闹公交车”的视频疯传整个唐山,并在微博引发大量关注。事后,红衣女被人肉,“全民搜索模式”导致其几乎所有信息被披露。
澎湃新闻在该时长11分43秒的视频中看到,某公交车车厢内,一名年轻的红衣女与一名中年黑衣女产生口角,双方随后互爆粗口并厮打。其间,其他 乘客下车,只留下车后拍摄视频的乘客;男司机见两女子扭打激烈,上前劝阻,但无法将两人分开;不久,另一中年男子上前劝阻,但遭到红衣女的辱骂以及扇打; 视频最后,红衣女想下车,但遭关门对待,恼羞成怒后大骂。
1月7日,一不愿具名的现场目击者私信告诉澎湃新闻,事发1月4日,公交车系唐山40路。根据目击者的说法,事件起因疑系红衣女怀疑黑衣女碰了她,影响了她睡觉,随后双方爆发冲突。
上述视频上网后,引发整个唐山朋友圈的“地震”。澎湃新闻搜索“红衣女”发现,各种相关信息充斥,几乎呈现全民搜索之势,甚至有人创作歌曲《唐山公交红衣女侠》。
红衣女遭人肉后,其个人的职业、手机、家庭工作状况等信息被公布于网络。其中公布的信息称,红衣女是一名“催奶师”。有网友甚至上传照片,称拍到事发第二天红衣女(显示着同样服饰,同一人)在某汽车4S店出现,随后在路上遭一男子踢打。但该图片无法证实。
澎湃新闻就此致电目击者所称的唐山40路公交车队,但电话无人接听。
截至发稿,新浪微博关于红衣女大闹公交的关注已近百万。有唐山本地资讯微博号称,红衣女已经受到“应有的对待”,呼吁网友停止人肉,避免造成再次人身伤害。
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马文斌律师表示,网友人肉红衣女子的行为已涉嫌侵犯隐私权并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4〕11号)第十二条:网络用户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公开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隐私和其他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被侵权人请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