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一男子嗜赌如命,竟多次以借车为名骗取他人车辆,抵押借款用于偿还赌债。日前,经新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新华区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万元。
30岁的高某嗜赌如命,短短几年的时间,便欠下巨额赌债。为了偿还赌债,高某就把手伸向了亲属、好友。2015年3月的一天,高某找到朋友王某,以借车为名从王某处开走一辆尼桑轿车(经鉴定,该车价值9万余元)。随后,高某用该车抵押给高利贷,借款偿还赌债。一周后,高某又找到了亲属韩某,再次以借车为名,从韩某家中将其东南轿车(经鉴定,该车价值4万余元)开走,并再次将车抵押给高利贷,借款偿还赌债。
该案经新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用来抵押借款以偿还赌债,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由于在审理期间,被告人高某的妻子已将被抵押的汽车赎回并返还给两名被害人,因此,可酌情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记者 冯月静 通讯员 李硕)
(石家庄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