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大气办最新通知!2016年1月1日0时起,7市启动橙色(Ⅱ级)应急响应,3市启动黄色(Ⅲ级)应急响应。
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唐山、廊坊、沧州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定州、辛集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省气象台会商,预计2016年1月1日至3日我省区域一(石家庄、保定、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市)将出现连续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300的重污染天气;区域二(唐山、廊坊、沧州市)将出现连续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大于200的重污染天气。
请你市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区域一各城市于2016年1月1日0时启动橙色(Ⅱ级)应急响应,区域二各城市于2016年1月1日0时启动黄色(Ⅲ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各市最新限行情况
石家庄
目前,石家庄尚在执行20%机动车限行措施(每天限俩号)。据石家庄市交管局指挥中心消息,通过和市大气办沟通了解,元旦假期期间(1号6点—3号24点)非营运客车暂不实行限号措施。元旦假期后是否限行,请持续关注最新报道。
保定
保定自2016年1月1日0:00起,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采取市区范围以内机动车每日限制2个车牌尾号的限行措施,以车辆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为限行依据,周一限1和6,周二限2和7,周三限3和8,周四限4和9,周五限5和0,周六、日及法定节假日不限行。
限行时段:每日7:00至20:00。
限行区域:市区东二环、三丰路、西二环、北二环(含以上道路)以内区域。
衡水
衡水已于12月28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响应,机动车实行单双号限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
记者从衡水市大气办获悉,目前预警尚未解除,按此前通知,元旦假期期间不会限行。
邢台
邢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于2015年12月31日17时将重污染天气红色(Ⅰ级)预警调整为橙色(Ⅱ级)预警。
自2016年1月1日起,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市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2吨(含)以上的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和无标车、黄标车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主城区行驶。市区内,周一至周五采取每日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五组,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限制主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邯郸
邯郸市政府决定于2016年1月1日0:00—1月3日24:00,在全市范围内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市主城区(高铁线以西、西环路以东、南环路以北、北环路以南,含外环路)、各县(市、区)城区内实行车辆限行管制,禁止载重2吨(含)以上货车(办理通行证的除外)、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机动车通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
定州
从2016年1月1日0时 ,定州市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实行交通管制。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和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外,建成区内禁止核定载质量为0.6吨(含)以上的货车(为保障民生,办理通行证的除外)通行。引导过境车辆避开建城区行驶;建城区内周一至周五按照“限内不限外”的原则,采取2个车牌尾号一组轮换限行(车牌尾号分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五组,尾号是字母的,以最后一个数字为准)的方式,限制建城区20%的机动车通行,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加大公共交通运力,适当延长公交运输时间。 辛集记者从辛集市交警支队获悉,辛集市将于2016年1月1日0时启动重污染天气II级响应。元旦期间机动车不限行。
唐山
唐山已于12月29日18时起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三级响应。
环城路(不含)以内市中心区,以及预警范围内的各县(市)、各开发区(管理区)城区7时至19时禁止重型(含持有通行证)、中型货车(含持有通行证)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全市国道、省道(不含高速公路)7时至19时禁止5轴(含)以上货车(含持有通行证)行驶。
廊坊
廊坊已发布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记者从廊坊市交警支队获悉,此次应急响应目前并不包含限行措施。
沧州
沧州市于2016年1月1日零时启动重污染天气黄色III级应急响应。
沧州市区内实行交通管控措施,除城市运行保障车辆、执行任务特种车辆和新能源车辆外,海河路,长芦大道、渤海路、迎宾大道(不合以上道路)合围区域内道路,禁止重型、中型货车和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通行。渣土车一律停运,商砼企业一律停止原材料进出场地,料场一律停业。
(河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