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为李志平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刘晓原介绍,1995年,李志平案引起了时任河北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金国的重视,并批示要复查李志平冤案。但在进行复查时,保定中级人民法院称审判案卷找不到了,公安机关也称侦查案卷找不到了,平反撤案工作不了了之。
此后20年,背着一个脏兮兮的公文包,李志平一次又一次地去保定、石家庄、北京申诉。包里装着一份当年的判决书、被捕时的家属通知书,还有越来越多的报纸和杂志。
从2006年起,李志平一案得到媒体关注。被央视、凤凰卫视等集中报道后,当地公安、法院也找到了李志平的案卷。
2006年7月11日,定州市公安局解除了对李志平长达16年的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同一天,刘晓原代理李志平向该局递交了《要求撤销李志平“故意杀人”案申请书》,得到的答复是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才能撤案。
而刘晓原认为,李志平故意杀人案,当年由定县(现定州市)公安局所立,按照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68条规定,在没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情形下,立案的公安机关就应当撤销案件。
一周前,刘晓原又一次代理李志平向定州市公安局递交了要求作出终止侦查决定的申请书,其中提到了河南省一起拖延了26年没有结案的王玉虎“强奸杀人”案,那桩案子最终由当地公安局对当事人作出终止侦查决定,从法律上还了当事人清白。
李志平爱看新闻和法制节目,王玉虎案令他兴奋又困惑,“同样的问题,为啥我的就不能撤销呢?”眼下,尽管已经获得了自由,但没有任何文件能在法律上证明李志平的清白。这意味着,李志平仍是法律上的杀人嫌疑犯,也就无法取得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