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召开最高规格的全省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
五年内310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
我省是扶贫任务较重的省份,到2014年年底,农村贫困人口有486万,预计到今年年底农村贫困人口还有310万,燕山、太行山区贫困人口贫困程度较深,脱贫难度更大。
决不让一个贫困群众在全面小康路上掉队!根据中央要求,结合河北实际,我省明确提出,到2020年,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确保贫困村全部出列并基本达到美丽乡村建设标准,确保贫困县全部摘帽。
河北62个贫困县名单
1、燕山—太行山区连片特困地区县22个:保定市8个(阜平、唐县、涞源、顺平、涞水、望都、易县、曲阳),张家口市9个(宣化、张北、康保、沽源、尚义、蔚县、阳原、怀安、万全),承德市5个(承德县、平泉、隆化、丰宁满族自治县、围场满族蒙古族自治县)。
2、片区外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23个:行唐、灵寿、赞皇、平山、青龙、大名、魏县、临城、巨鹿、新河、广宗、平乡、威县、赤城、崇礼、滦平、海兴、盐山、南皮、武邑、武强、饶阳、阜城。
3、省定县17个:献县、孟村回族自治县、广平、东光、涿鹿、馆陶、故城、枣强、博野、南和、鸡泽、任县、吴桥、肥乡、内丘、临西、兴隆。
160万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帮扶全覆盖
通过产业和就业扶贫解决好160万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做到特色产业项目和就业创业服务全覆盖,实现户户有增收项目、人人有脱贫门路。
加大对贫困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政策扶持力度,每个贫困县至少建立1个返乡创业园,对入驻项目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创业指导等服务,符合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房租、物业和水电等补贴。
对在城镇工作生活一年以上的农村贫困人口,输入地政府要承担相应的帮扶责任,并优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村贫困人口有序实现市民化。
42万农村贫困人口易地搬迁
通过易地搬迁解决好42万“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贫困人口的脱贫问题。探索利用农民进城落户后自愿有偿退出的农村空置房屋和土地安置易地搬迁农户。推动城镇保障性住房政策向贫困地区农村延伸,把搬迁至城镇的贫困人口纳入住房保障范围,采取合作共建、共有产权、先租后售等方式解决其住房困难。把迁并至城镇的村庄和建制镇的棚户区改造纳入棚改范围,为农村贫困人口向城镇转移提供政策支持。
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危房改造,省级农村危房改造指标70%以上用于贫困县,实现贫困地区符合条件的危房应改尽改,到2020年全部完成现有危房改造。统筹国家和省补助资金,确保贫困地区补助标准高于全省平均标准。将农房抗震改造纳入农村危房改造政策支持范围。
150万丧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社保兜底
通过社会保障兜底解决好150万丧失劳动能力贫困人口脱贫问题,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通过社会保障实现脱贫。
农村低保标准自2016年1月起提高到扶贫标准,实现“两线合一”,并根据物价上涨水平每年进行调整。新增支出除中央财政转移支付外,不足部分由省市县财政分级负担,以省为主,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高农村低保标准。
贫困学生高中大学免学费
把教育作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治本之策,让贫困家庭都能接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自2016年秋季学期开始,在省内公办普通高中、中职学校、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教科书费,享受国家助学金等政策。
继续补助农村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生活费,免除贫困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在校生学费。
全面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实现对贫困家庭高校学生全覆盖。
利用农广校和职教中心等中等职业学校培训新型职业农民,每期15天,全部免除学员的学费、食宿费并实行交通补贴,所需经费从农业、扶贫、职业教育经费中列支。
继续实施国家农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专项计划和省属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学生专项计划,积极争取部委所属高校和东部省份高校增加我省贫困地区招生计划。
重点支持山区贫困县新建、改建、扩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校,全部达到省定标准化学校要求。
组织省内优质教育资源与贫困地区薄弱学校开展“一对一”结对帮扶。
健全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稳步推进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贫困人口享三重医疗保障
实施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脱贫行动。着眼消除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积极推进健康扶贫,保障贫困人口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医疗保障。
对贫困人口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财政给予补贴。
大病保险等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政策倾斜,起付线在现有基础上降低50%,适当提高报销比例和最高保障限额,自2016年起,最高保障限额提高到30万元,以后逐年增加,所需资金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增量资金和以前年度结余中列支。
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因患慢性病需长期服药或患重特大疾病需长期门诊治疗,导致自付费用较高的医疗救助对象,给予门诊救助;救助对象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中,经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保险支付后的个人负担费用,在年度救助限额内按不低于70%的比例给予救助。
对贫困人口大病实行分类救治和先诊疗后付费的结算机制。门诊统筹率先覆盖所有贫困地区,降低贫困人口大病费用实际支出。
建设改造贫困地区农村公路1.5万公里
实施基础设施脱贫行动。加强贫困地区道路交通建设,加快太行山高速及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建成燕山东西、太行山区南北、黑龙港流域1500公里高速公路通道,1500公里国省干线通道,1500公里县域公路通道,建设改造贫困地区农村公路1.5万公里,推动一定人口规模的自然村通公路。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公路建设补助标准,通村公路补助标准提高50%。加快完善贫困地区城乡客运网络,提高乡(镇)公交化运营率。
补助每个贫困村50万元
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提升贫困地区基础设施水平的综合性抓手,加强贫困地区人居环境整治。按照环境美、产业美、精神美、生态美的要求,自2016年起,在3年内补助每个贫困村50万元(已开展基层建设年驻村帮扶和建成美丽乡村的除外),支持贫困村生活垃圾处理、污水治理、村庄绿化美化和改房、改厕、改厨等方面建设。每年将不少于1000个贫困村纳入美丽乡村建设实施范围。
4G基站网络全覆盖
实施“互联网+”扶贫行动,确保到2017年80%的贫困地区行政村通光纤,实现4G基站网络全覆盖。
开设网店有补助
加强贫困地区农产品网上销售平台建设,到2016年贫困县全部建成实体特色馆,基本实现贫困村电子商务服务站全覆盖。
对贫困村开设服务站省财政给予每村6000元补助,对贫困家庭开设网店给予网络资费补助、小额信贷等支持,符合条件的网店经营业主同等享受创业就业优惠政策。
省级财政扶贫资金翻一番
加大财政扶贫投入力度,省级财政优先安排扶贫资金并保持逐年增长,2016年比2015年翻一番。继续加大对贫困地区转移支付力度,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各类涉及民生的专项转移支付资金和预算内投资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倾斜。
对贫困县实行单独考核
抓紧出台贫困县扶贫绩效考核办法,大幅度提高减贫成效考核权重。对9个有扶贫任务的市,根据脱贫任务轻重,设置不同权重,把扶贫工作考核权重提高到10%。
对贫困县实行单独考核,其中45个国定县、片区县减贫成效考核权重占到70%以上,17个省定县减贫成效考核权重占到50%以上,引导贫困县党委、政府把主要精力聚焦到脱贫攻坚上来。(来源:河北日报微信号:hbrbgfw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