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的通报
为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严明纪律要求,强化教育警示,现将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近期查处的4起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石家庄市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院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2014年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该院违规向职工发放福利;用办公经费购买酒水(其中,购买18760元高档酒水)用于吃喝招待。院长李振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灵寿县残疾人联合会工作人员胡伟忠违规接受宴请、公款旅游等问题。2014年4月,借考察项目之名,从专项资金中违规支取资金到承德旅游;2015年6月,胡伟忠利用职务之便接受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2015年9月,借检查企业残疾人就业情况之机,接受他人购物卡。胡伟忠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晋州市住建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吕根友违规收受礼金问题。2015年9月,吕根友违反规定操办女儿婚事,违规收受同事、下属单位及外单位人员礼金。吕根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予以收缴,上交国库。
栾城区冶河镇司法所李景文工作日中午饮酒等问题。2015年11月26日,李景文工作日中午饮酒,被新闻媒体曝光。李景文受到行政记大过处分,被免去所长职务,工资级别由副科级降为科员级。区司法局、镇分管领导分别受到行政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区司法局、镇党委、镇纪委主要领导受到通报批评处理;镇党委和区司法局党组分别向区委、区纪委作出深刻检查。
时值年终岁尾,防止“四风”反弹又到了一个重要节点,特别是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即将正式施行,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更加严格地执行各项纪律要求,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把元旦、春节期间纠正“四风”作为重要任务,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作风,自觉树立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典型案例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带头崇廉拒腐,坚决杜绝“节日腐败”,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紧盯节日期间违规违纪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发挥震慑警示作用。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问题突出的地区和部门严肃问责,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
中共石家庄市纪委
石家庄市监察局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