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专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对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系统地总结、研究、梳理和把脉,防范和遏制事故高发、多发势头。要做好相关行业领域隐患排查和治理,确保岁末年初及“两节”、“两会”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要采取更加积极有效措施,消除各种盲区、盲点,将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摆到更加重要和突出的位置,切实抓紧、抓实、抓细、抓好。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深圳滑坡事故特点,结合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实际,做好相关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和安全监管。对于职责不清的场地、部位,各地要明确牵头或责任部门,坚决防止因职责分工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而引发灾害和事故。结合当前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把防范和遏制类似事故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内容,特别是对山区、矿区堆土(渣)场,城区垃圾、渣土、工地基土倾倒场等,认真进行排查整治,逐一登记,明确监管责任。
通知要求,要全面摸底排查,立即启动针对有危害风险的土(石)堆(场)、山体等重大危险源(点)的摸底排查活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责任分工、方式方法、措施保障等,对生活工作地、施工及建设场地、铁路和公路交通等附近自然山体、人工堆土(石)山(场)、渣土(石)山(场)、垃圾山(场)等安全状况进行排查,查清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级、病级和正常级等各类土(石)堆(场)、山体的基本情况,建立基本数据库,并逐一登记备案,逐一分析土(石)堆(场)、山体安全稳定状况,为有效防范灾害事故奠定坚实基础。
集中攻坚整治。针对排查中发现存在风险和隐患的山(土、石)体(场),组织国土资源、城管、环卫、安全监管、规划等部门,联合进行整治,督促责任单位限期达标。要按照有关标准、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安全设计、评价、审查和竣工验收。对于非法乱堆乱放的,要加大打击力度,彻底清除,坚决消除安全隐患。要建立长效机制,对现存的各类风险隐患山(土、石)体(场)进行整治。要对安全评价、设计审查、建设施工、竣工验收等方面加强监管,严把关口,防止形成新的人为风险和隐患。同时,要督促各类矿山企业加强对各类排土(石)场、煤场、尾矿库等部位的安全管理,加强在线监测监控,防止发生垮塌、滑坡等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