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考试院举报电话,0311-66007121,邯郸市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0310-3113990 3113961。其他各地市举报电话,考生可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查看。
再次提醒广大考生,研究生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携带任何具有通讯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等)、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否则按违规处理。
河北省考场统一配备挂钟,作为考生掌握考试时间的参考,考试时间以考点的统一信号为准。考生不得携带计时用表、文具盒、眼镜盒等物品进入考场,只准带必需的文具。每科开考前30分钟,考生凭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入场。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考生进入考场后中途不得擅自离开考场,本单元考试结束后才准交卷出场。我省所有考场均为视频监控考场,考生违规行为可通过考场视频录像回放进行认定,请考生诚信应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