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一辆存在多项交通违法行为的超长超宽搭载货物的电动四轮小货车被衡水枣强交警查获,驾驶员李某为此面临记分25分、罚款千元的处罚。
当 日上午10时20分,枣强县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火车站广场巡逻时,远处一个“庞然大物”引起了民警的注意,靠近一看是一辆严重超宽超长的电动四轮小货车, 民警立即示意司机靠边停车。经询问,该车司机李某,山东武城县人,准驾车型为C3,并没有携带。随后,民警将车上所装货物卸到广场空闲地带转运,并将车辆 暂扣。驾驶员李某,准驾车型不符,驾驶车辆未悬挂车牌、无行车证件,民警对其作出记分25分、罚款1250元的处罚。(张霞、苏辉、史艳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