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历来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易发期、高发期,目前,我省各地的13部农民工讨薪热线正在接受投诉。记者了解到,今年以来,全省共为17.8万名农民工追讨工资18.2亿元,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
今年,我省将以建筑施工、加工制造、工矿、餐饮服务等劳动密集型企业,以及压产能、治污染限产或关停企业为重点,开展全方位、无死角的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欠薪隐患。河北省还将严格劳务用工管理,督促招用农民工的单位与农民工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严格工程项目管理,对资金落实不到位、社会风险评价过低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未依法取得开工许可的项目一律不得开工建设。严格市场主体监管,加大对违法分包、转包行为的惩处力度,防止农民工工资被层层截留挪用。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黑名单”制度,对恶意欠薪、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记入黑名单并向社会公开曝光。
为了让农民工更好维护自己的权益,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对讨薪时遇到的问题进行了解答:
1、农民工遇到拖欠工资问题应该怎么办?
农民工被拖欠工资时,有三种解决途径:一是可以到用工所在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建筑领域农民工可以到用工所在地的清欠办)进行举报投诉;二是可以到用工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报案;三是可以到当地人民法院依法申请支付令,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2、农民工举报投诉拖欠工资问题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需要携带本人身份证,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工作证、单位出入证、饭卡等能够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复印件,填写包括投诉人的姓名、单位、住所和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姓名、详细地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拖欠工资的事实和投诉请求等内容的投诉书。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投诉,由接待人员记录,经投诉人确认无误后按手印。
3、因工程款纠纷引发的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应该如何处理?
因工程款纠纷引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在核清拖欠工资具体数额的情况下,由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先行支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再通过协商或司法等途径解决工程款纠纷。
4、用人单位不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怎么办?
劳动合同是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文书。农民工应当要求用人单位依法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拒不签订的,农民工可以到用工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民工签订劳动合法,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得以农民工本人不愿签订为由不签订。
各设区市和省直管县(市)劳动监察机构的举报电话:
石家庄市:0311-89631890承德市:0314-2025054
张家口市:0313-2019220皇岛市:0335-3262601
唐山市:0315-2358680廊坊市:0316-2227975
保定市:0312-3134348沧州市:0317-2022713
衡水市:0318-2215023邢台市:0319-3690113
邯郸市:0310-3017766定州市:0312-2346663
辛集市:0311-83266110
(燕赵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