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楼下去玩孩子摔伤
10月18日是个星期日。当天中午,小杰与姥姥吃完午饭后,姥姥想让小杰午休一会儿。孩子不愿睡,想下楼去玩一会。“下去玩要注意安全。”征得姥姥同意后,他下楼了。
老人休息了半个小时左右,下午2点多起来准备拖地,刚拖了一会儿,听见门铃声。“小杰回来了吧?”姥姥通过对讲系统说,“你上来吧。”“我不上去了姥姥,小杰出事了,你赶快下来看看。”对讲机中是另一个男孩的声音。
姥姥一听,赶紧跑下楼。在小男孩的带领下,他们来到小区7号楼前一处健身器材附近。姥姥看见外孙正半坐在地上,捂着右腿,表情痛苦。老人看了看,只见他的右小腿肿胀起来。“要马上送医院。”老人想。碰巧,一个老邻居也在楼下,最后是在邻居的帮助下,将小杰送到了医院。
小杰的父亲张先生说,事发时他与爱人没在家,接到孩子姥姥打来的电话后,赶到了医院,右腿胫骨骨折的诊断出来后,征求各方建议后,采取了石膏定位的治疗方式。
业主:孩子摔伤物业有责任
事后,小杰讲述了事情经过。当天下午,他与伙伴在小区里玩。走到7号楼楼前时,发现有一个新安装的健身器材。是双杠的模样,两根杠中间还有手抓的短杠。孩子好奇心强,发现这个新东西,想爬上去尝试一下。抓住横把手没一会儿,短杠把手太滑,身子就斜着摔了下来。
小杰说,他右腿摔落的位置并不是平整的地面。当时地面上有一个凸起的水泥包,周边还有一些散乱的水泥块,右腿内侧正好摔到凸起部位,导致受伤。刚开始他想尝试着站起来,没走几步感觉疼痛,倒在了地上。
10月19日,小杰的父亲张先生去现场查看了一下,发现那个健身器材并没有完全竣工,因为器材一侧立柱上张贴着一张纸条,大意是“新装器材还未完工,不能使用”,地上还有一些碎砖头等没有完全清理。
张先生认为,孩子出了此事,作为小区物业应该负有一定责任。因为健身器材属于小区的公共设施,而物业对公共设施有维护监管的义务,如果工程没有完全竣工,应该对工程进行明显的围挡,在并不显眼的位置只贴一张纸条,对于儿童来说并不能起到阻止作用。
物业负责人:物业对此没有责任
张先生介绍说,事发之后,他曾找到辖区居委会,希望能够协调解决。居委会试图进行协调,不过最终业主与物业没有达成一致。张先生说,他也曾找过小区物业负责人,负责人则认为,此事物业没有责任。
11月29日,记者在小区采访时,到事发地查看,如今地面上没有了碎石块,但是在健身器材下方,包括该器材东侧,仍存在凸起的水泥包。当天下午,记者去物业并没有找到负责人。
11月30日下午,记者联系上该小区负责人张经理。张经理介绍说,这批健身器材是相关部门给小区配备的便民设施。物业在接收之后,找施工工人安装。健身器材在安装过程中是严格按照图纸进行操作的,是将原有旧的健身器材进行了替换。张经理说,健身器材不是孩子们的玩具,孩子的安全意识淡薄,家长作为第一监护人,应该负有监护不当的责任,而物业公司方面,作为负责人,她认为没有责任。
“如果业主感觉物业说法不合理,可以诉诸法律。”张经理说。
律师:双方协商不成可诉诸法律
河北诚基律师事务所王润奇律师认为,此事物业应担负一定责任。因为在工程没有完全竣工前,应考虑到业主们的安全,将健身器材做一个围挡,以起到防护作用,因为小区里除了成年人之外,还有孩子,地面没有完全进行清理,而又允许孩子们接近,很容易造成安全隐患。
王润奇认为,家长作为监护人来说,有监护不当的责任。王律师建议双方如果协商达不成一致,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