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记者从石市供热管理部门获悉,为确保11月15日按时保质供暖,全市各供热企业将于11月12日8时起带热试运行。
11月11日,记者在西郊供热公司看到,这里的锅炉已经点火,控制中心的工作人员目不转睛地盯着大屏数据,并进行调温、调压,随着炉温的增加,一次管网开始逐渐升温。据了解,除西郊供热公司外,华发供热公司、西岭供热公司热三区域、鹿华热电、裕华热电等企业热源都在11月11日启动。
市供热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提醒市民,带热试运行期间,如热用户发现任何隐患应及时报修,请市民不要采取暖气片放水等不当措施,避免影响供热效果。供暖开始后,一次管网与二次管网之间将进行热交换,热量入户有一个过程,温度达标还需一定时间,请市民耐心等待。
反映
家里暖气漏水物业不管修了
市民许先生住在槐中路169号北方设计院生活区12号楼,11月10日,许先生发现家中厕所里的暖气管漏水了。因为往年都是物业的人帮忙维修,这回他再次找到物业,物业却告诉他,由于今年实行一管到户了,物业不再负责管理换热站、二次管网等供暖设施,不能去许先生家帮助维修了。许先生联系供热企业后,工作人员到该生活区将许先生所住单元的暖气阀门关闭了,但没有入户维修。许先生问及原因,工作人员说,一管到户后供热企业只负责到楼道主管道,室内的供暖设施由居民自己负责。
“眼看就要供暖了,如果一直维修不好,整个单位都不能取暖,怎么办啊?”许先生很是着急,他告诉记者,自己也了解一些一管到户的有关规定,一管到户是个好事儿,毕竟有人对供暖问题负责了。但是,没有人维修户内的供暖设施也是现实中遇到的问题,希望有关部门能想出个办法来。几家漏水的居民商量了一下,问可不可以请供热企业派遣一个维修小队,专门负责附近的小区,这样市民遇到问题后能第一时间解决。如果实在不行,供热企业也可以委托一些有资质、有能力的单位派人来负责维修,我们可以自己出钱。
试水打开阀门后漏水想关找不到人
住在棉二生活区的一位市民昨天则反映,当天下午供热企业来人说要试水,大家都挺高兴,可是他们打开阀门后,也没看看情况就走了,他们走后大家听到哗哗的流水声。开始还以为是供热管道里的流水声就没在意,可是过了一会儿,流水声还是非常大,居民仔细一看,原来是53号楼一单元的入户主管道阀门处漏水了。当时大家只看到阀门处往外冒水,管子有没有漏还不知道。去找开阀门的人,他们已经走了,也没留电话,给企业打电话,他们总说派人来,但一直也没人来。长安区供热办让找街道办,街道办的电话没人接。水就一直哗哗流着,影响供暖吗?
居委会想请人修又怕好心办了坏事
一位居委会负责人打来热线电话反映,槐中路169号有居民家中漏水了,但是供热企业称室内管道应由居民自己负责,物业部门称一管到户后物业不再负责这些问题,居民找到了居委会,但供热企业没有和居委会签订相关协议,这里也没有专业人员,万一修理后不热了怎么办?应该由谁来负责?居委会想为居民办点事,把这些事情解决好,但是该怎么办呢?建议供热企业,如果是居民家里的问题,应该派遣一个专业的队伍来负责,如果实在抽不出人手,也应与居委会或者物业等管理部门协商,说服居民自己承担费用,由管理部门组织维修,推荐一些专业人员,这样既是对居民负责,也是对供热企业负责。
答复
供热公司:人手不足付费也无法入户修
对于大家遇到的漏水问题,华电供热集团公司咨询热线966366的话务员表示,实施一管到户后,对供热设施的产权进行了明确划分,供热单位全面负责小区换热站、二次管网、楼内公共管网的运行、检修及更新改造工作,负责收费到户、达标供热。居民家中只为自己家庭服务的暖气管道、暖气片等,归居民自己所有,应该由居民个人负责维修,供热公司可以给予技术指导等帮助。
至于许先生反映的物业称不再负责管理暖气设施维修,且没有接到供热企业的委托也不便帮居民入户维修的问题,供热企业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是公共管网出现问题,会有供热企业来负责维修,不需要物业部门负责。而居民家中的供暖设施,其所有人为居民自己,不需要供热企业去委托其他单位来负责室内的维修。
而且因为今年是第一年实行一管到户,所以供热企业的人员都非常忙,各企业都出现了不同程度的“人手不足”问题,即使是居民自己付费,供热企业也很难抽出人手来入户修理。
支招
小毛病自己修
大问题花钱请人修
本报建议居民发现自己产权的暖气设施有漏水等问题,可以通过以下三个途径维修:
一、如果是小问题,自己动手能够解决,尽快自己动手处理。
二、如果自己不能处理,可以和物业协商,自己承担维修费用,请物业公司的专业人员维修。
三、如果物业公司没有相关专业人员或者不愿意提供维修,建议居民尽快从社会上找水暖门店维修,并承担费用。毕竟,自己的暖气设施漏水了,就像是自家的灯管坏了一样,需要自己来负责。
但广大居民需要注意的是,户内供暖设施出现问题后,居民可以请物业或水暖工来维修,但不能改造,也就是说要做到“只修不改”,无论是私自改造供暖设施或私自加装供暖设施,都是不允许的,如果供热企业发现居民有私自改造或私自加装供暖设施的情况,居民还要面临处罚。只要“只修不改”,居民可以请任何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来维修自己家中的供暖设施。
问暖热线
多层住宅收暖气费加公摊合理吗
吴女士:我是桥西区龙岗小区的居民,前几天缴纳暖气费时,缴纳的数额和按照房产证上面积计算的数额不一样,多出了一百多块钱,收费人员说我们房产本上的面积没有加公摊面积,又给我家多加了几平方米。这样合理吗?
答复:记者了解到,吴女士所住的龙岗小区,是西岗头村建设的村民居住小区,为六层楼房。2003年吴女士购买房屋时,村里为照顾本村村民,在房产证上没有计算楼道等公摊面积,这样吴女士家房产证(村里发的临时产权证明)记载面积就是108.075平方米。按照这个面积计算,应该缴纳暖气费2139.9元,可是实际缴纳了2284.9元,整整多出了145元。吴女士介绍,去年缴纳暖气费时,也是缴纳了2284.9元,今年一管到户了,原以为可以按房产证记载的面积缴纳暖气费,可结果仍是增加了7.324平方米的公摊面积,实际是按照115.399平方米缴费的,缴费数额是2284.9元。
“楼道又没有暖气片,本来就不应该计算暖气费啊。”吴女士问。记者了解到,根据市物价局等三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市区居民供热价格的通知》【石价(2013)135号】,计费面积按照住宅楼建筑面积扣减10%公摊面积计费,有电梯和消防通道的住宅扣减15%计费。地下室及住宅楼外的公摊面积不得收取采暖费。也就是说,按建筑面积缴纳暖气费时,会扣减10%的公摊面积。
另外,《石家庄市供热用热条例》第三十二条也规定,民用建筑计热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建筑面积为准,双方发生争议时,以住房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面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