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故城县环保局虚开汽油费252445.75元用于公务接待,其中就餐等费用144915.75元,烟酒费用107530元。
故城县纪委调查认为,胡树凯将252445.75元招待费变通为加油发票进行报账,属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公务接待是“三公”经费支出的“大头”。近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对公务接待的预决算控制越来越严,目的就在于遏制铺张浪费、大吃大喝等现象,减少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支出。但是在一些领导干部的心中,似乎不吃一顿喝一顿,就不知道工作怎么做,因此招待费用仍居高不下。为了规避检查,就把招待费用以其他费用的名目“包装”起来。
违规公务接待、超标准超预算接待已经错了,还把招待费变通为加油费报销则是错上加错。对这样的行为,依据党纪给予应有的处理,既是一种惩戒,更是大声的喝止。(河北省纪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