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提出,全省将构建“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模式。2015年率先在唐山和邯郸两个国家公立医院设立改革试点,2017年分级诊疗将在全省全面铺开。
河北将坚持群众自愿、政策引导,鼓励并逐步规范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患者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首诊。超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功能定位和服务能力的疾病,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患者提供转诊服务,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依据转诊预约情况,预留一定比例的门诊号源和住院床位。
医疗机构间建立双向转诊协议关系和双向转诊信息平台,二级以上医院要成立相应组织负责双向转诊管理工作,诊断明确、病情稳定、符合条件的患者应当及时向下转诊。河北将探索建立京津冀双向转诊机制,对确需出省救治的,经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批准后,可就近选择京津地区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