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月,阆中市人民法院审理后作出裁决:因该名女子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实自己系死者亲生女儿,故驳回其所有诉求。近日剧情却又反转,南充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判决,经多方采证证实,女子为死者亲生女,可获赔偿12.5万。
男子身亡“亲生女儿”要分赔偿
去年3月份,在河北武邑县一家砖厂内,阆中籍男子郭伟突发意外,不慎掉入土坑并被掩埋致死。事发后,郭伟的家人与砖厂方协商,一致认定为工伤死亡,并由砖厂方赔偿52万元。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就在家人为郭伟处理丧事期间,20岁的女子胡晓晓却突然找上门,声称是死者亲生女儿,并要求分割52万元死亡赔偿金,还要求继承父亲生前修建的房屋。
面对“女儿”死者家人惊诧万分
“郭伟何时凭空冒出来个女儿?”面对这名“不速之客”,死者郭伟的亲人惊诧万分。郭伟的妻子牛娟也从来没有听丈夫说郭伟在外面有过一个女儿。而郭伟与牛娟还是重组家庭。
胡晓晓说,爸爸(即郭伟)在与牛娟结婚之前,还有过一位妻子,“她就是我的生母胡梅……爸爸和我生母于1992年结婚,1994年经诉讼调解离婚。但在当年阆中市人民法院做出的民事调解书上,写明郭伟与胡梅婚后无子女。”
胡晓晓解释,她是1994年出生的,离婚时妈已经怀孕,因文化水平有限,两人没发觉。在父母离婚的第5个月,母亲生下了她,“郭伟是我亲生父亲,也承认我是他的亲生女儿。”
对于胡晓晓的说法,牛娟表示无法接受。她认为,丈夫在世时,从未跟她说起他有一个女儿。“结婚这么多年,也没见这个‘女儿’上门认过亲,全家都不知道这个事情。”牛娟说,当年的离婚调解书早已写明,郭伟和胡梅根本没有孩子,“咋可能突然冒出个亲生女儿”。
“女儿”质疑“赔偿协议中亲属为何有我”
因僵持不下,胡晓晓将牛娟告上了法庭,要求继承父亲的遗产。阆中市人民法院民二庭受理该案后,开庭进行了审理。庭审中,胡晓晓向法庭提交了一份与砖厂协商赔偿金的协议。协议上亲属签字一栏,胡晓晓的名字赫然在列。
名字加上了,但胡晓晓却表明,签名并非出自她手,而是他人伪造的。关于这一点,得到了被告牛娟的证实。“当时为了争取最大的赔偿,律师建议她将胡晓晓的名字加上,胡晓晓的签字也是律师代签的。”
“她说不知道我的存在,为什么赔偿金协议上会有我的名字?”对于牛娟拒不承认其身份,胡晓晓表示,“爸爸曾两度来到外婆家,要求认我,却遭到外公外婆的拒绝。”
多方证明女儿身份受认可
因郭伟已安葬,胡梅也过世一年多,无法实现亲子鉴定。但在与工方赔偿协议中,胡晓晓的《户籍证明》、居委会、接生员、妇科护理之胎儿发育特征表等证明资料,均能证明胡晓晓是郭伟之女的结论,也有权继承郭伟的遗产和参与分配郭伟死亡后的死亡赔偿金,共计12.5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