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网站传播淫秽物品、介绍容留卖淫,发展注册会员11万余人,为涉黄场所发布招嫖广告……长沙市公安局5日对外通报称,经2个多月的缜密侦查,当地警方成功侦破“6·26”涉嫌传播淫秽物品、介绍卖淫专案,抓获包括“长沙夜网”网站管理者马某敏在内的44名网站涉案人员,查处卖淫场所10处。
警方介绍,该案犯罪手段新颖,犯罪嫌疑人创建“长沙夜网”等网站,广泛发展会员,为涉黄场所提供网络平台,网民可以在网上招嫖以及对多个场所的色情服务进行详细描述和评论。该案已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传播淫秽物品罪、介绍容留卖淫罪等三类犯罪。
今年5月,一网民通过长沙市长信箱反映:“互联网站‘长沙夜网’有大量淫秽内容和招嫖信息,诱导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长沙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唐向阳对此高度重视,责令相关部门立即对此线索深挖彻查,净化网上治安秩序。随即,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联合网安部门对该网站进行了全面核查,初步认定该网站涉嫌从事传播淫秽物品牟利、介绍卖淫罪等违法犯罪活动。考虑到该案案情重大复杂,以长沙县公安局为主要侦办力量的“6·26”专案组随后成立。
专案民警发现,该网站发布大量长沙本地的招嫖广告信息,网站论坛三大版块之一的“长沙夜网休闲区”网帖数达90余万,网民对长沙多个娱乐场所的色情服务进行了详细描述和评论,其他网民则大量跟帖。该网站注册会员达114318个,其中VIP会员1323个。网站开通有季度、年度、终身三种VIP赞助服务,分别是100元、200元、300元的价格,可通过多种方式进行充值,网站从中牟利。经权威部门鉴定,该网站64篇网帖为淫秽色情互联网内容。
经侦查,专案组初步锁定该网站的管理者马某敏和在该网站发淫秽色情帖且点击量上两万次的黄某等7名犯罪嫌疑人。9月7日,专案组兵分三路展开收网行动,包括马某敏在内的44名网站涉案人员悉数落网。
经查:犯罪嫌疑人马某敏(男,32岁,河北石家庄人)于2008年从武汉某大学毕业后,在武汉某科技有限公司从事网络运维工作。马某敏2013年从公司辞职后,从一网友手中购买了两个网站,开设“长沙夜网”、“南京夜网”发展会员,传播淫秽信息牟利,共非法获利五十余万元。黄某、匡某春、冯某雨、宾某均为该网站会员,多次在该网站发布淫秽网帖,网民点击量超过2万次。目前,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敏、黄某、匡某春、冯某雨、宾某以及涉嫌容留介绍卖淫的罗某求等18人均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查深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