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通报,2015年3月17日,大厂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田清泉休病假期间,中午酒后在香河某宾馆安排住宿过程中,因对服务不满,与前台女服务员张某及与闻讯赶来的张某儿子付某发生肢体冲突,致付某头部6厘米伤口、脑震荡,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给予田清泉撤销大厂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职务处分,调离公安队伍,按正科级非领导职务安排工作。
廊坊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闫树军,对市农业局存在的一农业设施项目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挪用专项资金、坐收坐支单位房屋租赁费、长期占用借用其他单位车辆等违纪问题负直接责任。给予闫树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按程序免去其市农业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2008年4月,香河县原政协主席刘玉海,以妻子名义与他人共同成立公司,直接参与公司经营管理,与北京某公司发生严重经济纠纷,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刘玉海还以借为名长期占用某企业主钱款(刘玉海曾为其在经营中提供帮助)。给予刘玉海开除党籍、行政撤职处分。
2008年至2010年,固安县委党校常务副校长谭丙祥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涉案金额150余万元。目前,检察机关以涉嫌贪污罪,依法对其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