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三处工地无视政府发布的重污染天气响应措施,拒不停止施工,近日其3名负责人分别被竞秀区警方处以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为落实各项雾霾污染治理措施,在10月14日至10月17日全市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期间,保定市公安机关对拒不执行市政府停产、限产的决定、命令者,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
该市竞秀区公安分局东风路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位于保定市阳光南大街的“中央峰景”工地拒不执行市政府在紧急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工地负责人王某仍于10月14日至17日期间开挖掘机清理槽底;位于保定市五四中路的“中央经典”工地,仍于10月14日至17日施工建筑。建设南路派出所民警到朝阳南大街非民生某工地检查时,发现工程负责人李某仍然组织工人施工。
日前,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竞秀区警方决定对拒不执行政府令的王某、邢某、李某行政拘留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