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9岁的邢台民警高云升因癌症病情恶化于28日在邢台离世。
高云升,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主任科员。1988年参加公安工作,从警27年来,他先后在法制、内保、治安等多个岗位工作,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无私奉献。2007年担任治安支队副支队长之后,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身心投入工作,走遍全市250多个派出所,深入基层了解情况,加强基层基础建设,为推动市公安局“双基”建设作出突出贡献。曾获得河北省“公安法制工作先进个人”等称号,5次荣立个人三等功,10余次受到嘉奖。
2014年年初,高云升同志在身感不适、体重迅速下降的情况下,始终坚守岗位,直到6月份被确诊为贲门癌晚期,才住院治疗。住院治疗期间,他以顽强的毅力,在积极与病魔作斗争的同时,仍心系公安派出所基层基础工作和便民利民服务工作,真正做到了生命不息、战斗不止。
据悉,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郭声琨签署命令,授予高云升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10月27日,与癌症斗争近500个日夜的高云升刚刚获悉这一消息的第二天,就陷入了昏迷状态。28日凌晨3时30分,年仅49岁的高云升永远地离开人世。 他在生命最后一刻,献出最后一份爱心,捐献了自己的眼角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