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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两男子冒充警察敲诈盗贼 黑吃黑不成一并落网

来源:正义网编辑:木央2015-10-27 17: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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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男子听说有人夜掘明长城烽火台遗址,便结伙赶到现场冒充警察截住盗贼进行敲诈勒索。因索要钱财数额未谈拢致“私了”失败,便“义愤填膺”地将盗贼扭送公安机关,自己也因涉嫌敲诈勒索一并落网。

  10月15日,经公安机关移送审查起诉,河北省赤城检方以敲诈勒索罪对被告人韩某某、麻某某依法提起公诉。

  现查明,2014年5月2日,韩某某得知冯某某等7人(另案处理)盗掘国家级重点文物明长城烽火台遗址下“镇物”的消息后,便于次日凌晨2时许,伙同麻某某及“南南”、“悠悠”、“三哥”(在逃)等人驱车前往盗掘现场,在盗洞地面上作业的冯某某等4人见状即刻逃离,遂将正在盗洞下盗掘的兰某某等3人抓住。然后冒充公安民警对兰某某等3人进行拍照、殴打,还索要5万元人民币欲“私了”,未果后,将被抓的3人送至公安机关,而他们自己敲诈勒索的犯罪事实也随即曝光。

  经赤城县博物馆证明,河北省文物局认定,被盗掘的烽火台为河北省赤城县独石口镇闫家沟一号烽火台,是明长城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河北省赤城检方审查后认为,被告人韩某某、麻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冒充公安机关工作人员,采取威胁、殴打的手段,向他人索要财物,具有其他严重情节,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但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得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遂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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