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检方介绍,张某某(男)与刘某某(女)通过网络聊天结识后,不顾彼此家庭,发展并保持情人关系达两年之久。2015年初,因堕胎、看病等原因,两人发生争执,刘某某一时气愤,便在周边村落张贴大字报,并发短信给张某某的家人,对张某某及其家人进行侮辱。
为教训刘某某,张某某于2015年10月2日下午安排霍某某为其驾车,将刘某某自家中强行拖至车内,沿张贴大字报的地点,每到一处即将刘某某拖下车予以殴打。直至当晚19时30分,在警方干预下,刘某某才得以恢复人身自由。期间,刘某某人身自由被限制达6个小时,累计被殴打6次。
检方表示,人身自由是每个公民的基本权利,不容以任何形式加以践踏。张某某限制刘某某人身自由并殴打的行为,已触犯刑律。据此,检方对张某某以涉嫌非法拘禁罪做出批准逮捕决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