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3年5月以来,在未取得任何药品经营资质的情况下,犯罪嫌疑人张某在家中经营网上店铺非法代购并在全国范围内销售未经国家批准和检验检疫的古巴产VIDATOX(翻译名为蓝蝎肽)及台湾产威克瘤注射剂等进口药品,张某通过找人代购进货然后再加价销售,经营金额达160余万元,其中获利20余万元。唐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查询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数据库,未查询到VIDATOX(翻译名为蓝蝎肽)、威克瘤注射剂药品相关信息,认定上述两种药品应按假药论处。
检察官介绍,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以及网购风潮的兴起,各类用品不断出现在网店中,其中不乏药品,不少商家将网络作为逃避现实监管的一个渠道。检察官同时提醒民众,非法进口的药品,来源无法保证,也未经过检验,难以保证安全性和有效性,如需购买请通过合法正规的渠道。